紅網湘潭站1月9日訊(湘潭晚報記者 吳珊 通訊員 李振元)駕駛證被記滿12分後,想恢復駕駛資格怎麼辦?重考科目一!
  1月8日,全市200多名駕駛證被記滿12分的駕駛員到交警支隊安全教育培訓中心,接受為期7天的安全教育培訓。
  當天上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第一節課,教官們準備了很多真實的案例,向大家講解交通法規條款和駕駛時的註意事項。接下來的7天里,這些駕駛員們還將學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當前交通法規通告》、《職業道德》、《考試題庫講解》、《多媒體教學》、《交通事故的預防》”。
  “我的駕駛證記了62分,真是太不好意思了。”一位湘潭縣中路鋪鎮趕來的中年女子告訴我們,她的車在外地高速有多次超速的交通違法行為,但一直沒有收到短信提醒,自己也沒有引起重視,結果等到車輛年檢前查詢,發現已經記了62分,這時再想補救都來不及了。
  駕齡20年的金師傅,開車經過湘潭縣易俗河鎮海棠路時,因超速50%以上被一次記滿12分,“我不會用電腦,真擔心自己考不過。”金師傅有些苦惱地說。據瞭解,在學習期滿後,駕駛人參加駕駛員考試中科目一的無紙化考試。第一次考試不合格可申請補考。考試合格後,電腦會自動打印成績單,併在24小時內給予清分、歸檔。
  交警支隊安宣科民警李振元介紹,駕駛證記滿12分後,會對駕駛員造成非常大的影響。根據法律,這種情況下的駕駛員是不允許駕駛車輛的,民警發現以後可以視為無證駕車進行處罰。而且,這類駕駛員如果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,保險公司有權利拒絕賠償。
  對於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記滿12分的駕駛人,還要帶著科目一的合格成績單到車輛管理所參加科目三考試,科目三考試合格後才能辦理清分、歸檔業務。  (原標題:駕駛證被記滿12分 湘潭200多名駕駛員重考科目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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